国开《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第四次 形成性考核任务!

考核任务形式:
各分部自行设计安排(可采用日常学习记录的方式,也可根据课程特点及实际教学情况自行设计与组织学习活动)。
评分标准:
本次作业以100分计算。
1、学习记录包括:学生出勤及到课情况、参与讨论情况、发言情况(包括课堂及网络)、提交作业情况、综合应用情况等。
任课教师可参考如下标准给予评判:
(1)面授或辅导课程到课率(30分);
(2)积极参与学习过程中的各项讨论或学习活动(30分);
(3)作业完成和及时提交情况(20分);
(4)班级学习中起主导作用,学习态度积极(20分)。
2、若分部自行设计或组织的学习活动,由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评分标准。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

微信扫一扫关注
如已关注,请回复“登录”二字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