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法律专题(本)》形考任务(三)

【题目】吸收犯是指行为人的某个犯罪行为,是其他犯罪行为当然或盖然性(可能性很大)的过程或者当然或盖然性的结果,被其他犯罪行为吸收,不独立成罪的情况,其特征包括:

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

数个行为必须触犯数个罪名

数行为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或盖然性的结果

侵害的法益是相同的

试题来源法律专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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