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纳税筹划》形考任务一(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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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10道,共40分)

1.税收三性是指( )

广泛性、强制性、固定性

政策性、强制性、无偿性

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无偿性、自觉性、灵活性

2.税收筹划的目标是( )

税负最小化

成本最小化

企业利润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

3.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人( )对相关事项的安排和规划

纳税义务发生之前

纳税义务发生之后

生产经营行为发生后

生产经营行为发生过程中

4.税收筹划的主体是(  )

纳税人

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

税务机关

5.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累进税率形式的是( )

全额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6.以下选项中,属于纳税人的有( )

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

居民企业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7.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国家征税凭借的是( )

所有权

政治权力

行政权力

财产权利

8.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是指( )

征税主体

纳税主体

税务机关

征纳双方

9.税收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具有(  )

违法性

可行性

前瞻性

合法性

10.( )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和基础

安全性

合法性

动态性

系统性

11.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是()

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股份有限合伙企业

12.我国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 )是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人,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

母公司

子公司

总公司

分公司

13.如投资者为个人,企业税后利润向个人分配时,个人应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 )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

10%

15%

20%

14.对于跨国企业在他国设立子公司,一般会被设立的所在国视为居民企业,下列不符合的情况是( )

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享受所在国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

享受所在国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履行与该国其他非居民企业一样的有限纳税义务

15.( )与总公司是同一法人实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母公司

子公司

.总公司

分公司

16.有限合伙的法人合伙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与直接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法人企业相比,其区别是( )

后者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扣其全部应纳税所得额,而前者只能抵扣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者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扣其全部应纳税所得额,而后者只能抵扣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后者可以按投资额的50%抵扣其全部应纳税所得额,而前者只能抵扣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者可以按投资额的50%抵扣其全部应纳税所得额,而后者只能抵扣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7.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减按 ( )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

10%

15%

20%

18.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是( )

公司制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

19.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对于实际管理机构的判断,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非境内注册的企业一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0.我国公司制企业适用税率一般是25%,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

10%

15%

20%

21.下列关于纳税人身份的纳税筹划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尽可能避免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而选择作为居民纳税人,可以达到节省税金支出的目的

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低税区,或者在低税区设立销售公司,然后以该销售公司的名义从事营销活动。这种方法对所有的商品转让都适合,在跨国经营公司中尤其如此

利用销售货物降低税收负担率仅限于那些税高利大的工业产品或者是可比性不强的稀有商品

利用销售货物降低税收负担率仅限于那些税低利小的商业产品或者是可比性不强的稀有商品

22.下列情况是非居民企业的是( )

在美国成立的企业,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在日本成立的企业且实际管理机构在日本,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在日本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多选题(5道,共30分)

23.税收优惠主要形式包含( )

免税

减税

税收扣除

税收抵免

24.递延纳税筹划法是( )

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获取了货币时间价值的相对收益

企业没有减少税款的缴纳

企业减少了税款的缴纳

25.利用转让定价筹划法的具体操作方法有( )

企业通过控制零售价和原材料的进出口价格来影响关联公司的产品成本和税负水平

企业通过对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无形资产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高低来影响关联公司的成本和利润施加影响

企业通过技术、管理、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来影响关联公司的利润和税负水平

企业利用机器设备租赁影响关联公司的利润与税负水平

26.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活动( )

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法规、优惠政策

调整战略方向

调整生产经营各个环节

调整布局投资结构和运行模式

27.关于间接抵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我国允许间接抵免

我国不允许间接抵免

间接抵免只能以“视同母公司间接缴纳”而给予抵免处理

28.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与()的根本区别。

避税

骗税

逃税

欠税

29.税务筹划有哪些基本特征( )

合法性

事前性

目的性

风险性

30.税务筹划的目的包括( )。

绝对减轻税负

相对减轻税负

纳税成本最少化

涉税零风险

31.税收管辖权筹划法是( )

减轻或消除有关国家的纳税义务

避免成为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居民

避免成为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公民

避免自己的所得成为行使地域管辖权国家的征税对象

32.《刑法》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刑罚适用的原则()

分层次处罚

对自然人逃避缴纳税款并处罚金

对单位犯逃避缴纳税款罪采取双罚制

对多次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33.依据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权限,国际上通常把企业组织形式分为( )三类

公司制企业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合资企业

34.由于税收待遇的差别,以下( )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母公司

总公司

分公司

子公司

35.企业选择分支机构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属企业在开办初期发生亏损的概率较大,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冲减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下属企业在开设后不长时间内就可能赢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既可以享受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又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下属企业在开办初期发生亏损的概率较大,设立子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冲减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分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下属企业在开设后不长时间内就可能赢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分公司就比较适宜,既可以享受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又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36.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按照( )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

登记注册地标准

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

国际标准

户籍标准

37.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纳税筹划要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即为中国居民纳税人,从而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因此,对其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是 ( )

尽可能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避税地或低税区

尽可能将销售公司设在低税区,而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高税区

尽可能减少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

尽可能使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保持联系

38.有关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政策的理解,以下内容正确的是 (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与母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40.公司制企业比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比较多,包括( )

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税率

购置节能安全设备的投资抵税

研发费用支出的加计扣除

企业运用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减轻税负

41.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负低于公司制企业

企业最终税负的高低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在考虑纳税主体身份的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

设立分公司手续简单,有关财务资料也不必公开,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

设立分支机构时,应当尽可能地选择子公司身份

42.下列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按20%税率减半缴纳“预提所得税”的是(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居民企业

43.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征所得税的有 ( )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在境内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44.根据世界各国税法的通常做法及我国税法的一般规定,下列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税收待遇的阐述中错误的有(  )。

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的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发生的利润及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人们通称的 “合并报表”

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成果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

子公司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居民纳税人,两者在东道国的税收待遇上有很大差别,通常情况下,前者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45.下列各项中,其变动能有机地体现投资结构对企业税负以及税后利润影响的有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具体税收筹划方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负一定低于公司制企业

企业最终税负的高低与否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在考虑纳税主体的身份的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

设立分公司手续简单,有关财务资料也不必公开,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

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常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三、判断题(10道,共30分)

46.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时要尽量充分利用税收法律中赋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国家政策法规,使税收筹划方案的风险最小化

47.一般来说,将有关所得项目分别计税可以分别扣除,有效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因此,把合并或汇总计算的所得分开,是个人所得税筹划常用的方法。

48.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对相关事项的安排和规划

49.避税的目标是少缴税款、减轻税收负担,避税遵循的原则与税收筹划相同。其行为结果符合税收的立法精神

50.自然人逃避缴纳税款,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再进行其他处罚

51.根据我国税法规定, 居民纳税人对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2.从税收的角度来说,能够直接计入资产的不计入成本开支项目

53.递延纳税筹划法是通过推迟收入确认和尽早确认费用实现纳税筹划的

54.代收代缴义务人是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品、劳务或服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因此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55.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允许非居民纳税人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用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抵免其向居住国应缴纳税额的部分

56.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合作各方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 )

57.要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身份,关键在于要明确中国对公司、企业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定标准。外商投资企业按中国法律注册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即为中国居民纳税人,从而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因此,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一方面要尽可能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避税地或低税区;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减少某些收入与实际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 )

58.一般来讲,公司制企业的总体税负会低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

59.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0.总机构设在A地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在B地设有一销售分机构,对分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A地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

6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 )

62.如果总公司所在地税率较高,而从属机构设立在较低税率地区,设立分公司后应独立纳税,由此分公司所负担的是分公司所在地的较低税率,总体上减少了公司所得税税负。(  )

63.在经营期间,境外企业往往出现亏损,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冲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

64.居民企业和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5%

65.由于在税收中外国企业属于中国 “居民”,需要负全面纳税义务,而外商投资企业是非中国 “居民”,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因此,对这类企业应按其所得来源地分别确定应税所得( )

66.假如总公司内部有甲、乙分公司,甲分公司为盈利公司,而乙分公司为亏损公司,则在汇总纳税时,甲、乙分公司盈亏不能互抵,不能产生较好的亏损抵税效应。( )

67.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 )

68.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把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

69.如果从属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率比在华总公司的负担税率要低,那么在扭亏为盈之后,跨国公司就需要考虑将该从属机构改设为子公司,以便享受到低税率和新建企业的税收优惠。(  )

70.当分公司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时,便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

7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不同,存在重复纳税。( )

72.在企业设立时,对于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因为资金需求大,筹资难度大,企业管理相对困难,经营风险大,应采用法人企业;对于规模小,资金需求少,易于管理的企业,应采用非法人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形式,以获得税收收益。( )

73.子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纳税人,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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