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教育法学》形考任务3:阶段练习(2),(二)分论,占30%,第9-14周完成,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

【题目】 教师将违纪学生赶出教室罚站  致其冻病

【案例简介】

一日,某校8岁的学生张某(化名)因上课期间不认真听讲,并转身与后排一名同学交头接耳,被科任教师杨某(化名)发现后,当即予以警告。但张某不但不改正,反而做鬼脸,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杨教师随即将张某逐出开着暖气的教室,在没有封闭的走廊处罚站。

由于张某的体质较弱,加之穿得比较单薄,引发了重感冒,并花去1200余元医疗费用。

事后,张某的母亲要求学校赔偿损失,但却遭到学校拒绝。学校给出的理由是:“导致张某患病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的体质弱和违反了班级纪律,杨教师的目的也是为了教育张某,其并不希望张某出现感冒的后果。”

试分析:

(1)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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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来源教育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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