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知识产权法》第四次形成性考核(案例分析,权重20%,需辅导教师评阅)!

考核内容:应用能力,案例分析(第二、三、四、五编)

       故宫博物院为组织活动于1994年起组织人员从院藏文物中精选900多套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说明文字。活动后由紫禁城出版社和香港商务印书馆分别出版。

      1999年某出版社出版了由天津某大学教授编写的《宋清瓷器图录》一书,均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销售。共计销售1万册,每册定价49元,成本20万元,出版社获利9万元。

       2001年故宫博物院向法院起诉,告出版社侵权。称其非法使用原告图片790张,抄袭文字图片说明,侵犯了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取得报酬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并称其对社会出租图片资料每张版权费400元,加工制作费400元,其作品系珍贵文物故要求按每张800元乘2倍赔偿。

要求:

1、你作为故宫博物院代理人写一份代理意见。

2、你作为出版社律师写一份答辩状。

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20%计入课程形考总成绩中。

考核时间:学期第十四周开始至十七周结束

考核时间:60分钟

评阅人: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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