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知识产权法》第五次形成性考核(平时成绩,权重20%,需辅导教师评分)!

考核任务形式:各分部自行设计与安排。(可采用日常学习记录的方式,也可根据课程特点及实际教学情况自行设计与组织学习活动)

本次作业以100分计算,以20%计入课程形考总成绩中。

1.学习记录包括:学生到课情况、参与讨论、发言情况(包括课堂和网络)、按时提交作业情况、学用结合、上网学习情况等。

任课教师可参考如下标准给予评判:

(1)面授或辅导课程到课率;

(2)积极参与学习过程中的各项讨论或学习活动;

(3)作业完成和及时提交情况;

(4)班级学习中起主导作用,学习态度积极。

(5)上网学习情况

2.分部也可以自行设计或组织学习活动,由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评分标准。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

微信扫一扫关注
如已关注,请回复“登录”二字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