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法律实务》形成性考核三

【题目】教师丁某死亡,遗产由妻子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了继承份额人民币2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这2000元应当

由甲、乙、丙三人继承,均分

由甲继承二分之一,乙和丙继承另外的二分之一

由甲继承

由乙和丙继承

试题来源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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