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法律实务》形成性考核三 形考试题 【题目】教师丁某死亡,遗产由妻子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了继承份额人民币2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这2000元应当 由甲、乙、丙三人继承,均分 由甲继承二分之一,乙和丙继承另外的二分之一 由甲继承 由乙和丙继承 试题来源法律实务 查看整套课程试卷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0.2金币,请先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