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商法》形成性考核作业(三)(第5-6章,权重25%)

【题目】 票据抗辩的提出使票据权利陷入不稳定的状态,并由此可能造成流通性的破坏,因此票据法特设置了票据抗辩的切断制度,即无论何种类型的抗辩,票据债务人均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或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存在的例外主要包括(  )

绝对抗辩

诚信抗辩

知情抗辩

无对价抗辩

试题来源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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