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教育法学》形考作业1:自主学习,全书,占20%,第1-14周完成,需辅导教师评分!

【形式】自主学习

【内容和进度安排】全书,第1周至14周完成

题型】主要学习体会

要求与评价

1.学生应按照下述“教育法学学生自主学习记录表”中规定的学习进度,自学本课程的多种媒体学习资源,每学完一章,独立完成文字教材中该章的自我练习,并分别将自己的主要学习体会(包括学习本章的主要收获和遇到的主要问题等)填入表中。最迟于14周周末前全部完成并提交。

2.教师应适时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和自主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分数,每章占2分,共10章,总计20分(其中,绪论和第一章合计2分)。与此同时,教师应针对每个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个别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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