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教育法学》形考任务2:阶段练习(1),(一)总论,占30%,第1-8周完成,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 形考试题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我国学位又按哲学、经济学、法学等( )个学科门类授予。 10 11 12 13 试题来源教育法学 查看整套课程试卷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0.2金币,请先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