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商法》形成性考核作业(二)(第3-4章,权重25%)

【题目】 重整程序,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依法定程序使其实现债务调整并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程序。因此,重整程序表现出其如下显著特征(  )

适用条件特殊

参与主体广泛

重整手段多样

法律效力滞后

试题来源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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