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教育政策与法律》第三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7-9章,权重:25%,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

【题目】( )是指当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申诉制度

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保护

试题来源教育政策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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