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法律实务》形成性考核一 形考试题 【题目】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试题来源法律实务 查看整套课程试卷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0.2金币,请先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