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公司法》形考任务二(3-5章) 形考试题 【题目】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列分别为20%、20%、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 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 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 试题来源公司法 查看整套课程试卷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0.2金币,请先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