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2 形考试题 【题目】甲、乙、.丙三人合伙在新新家园生活小区开办一家送奶站,并登记字号为“顺心奶站”。后顺心奶站与小区内20户居民因牛奶质量发生争议,20户居民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以谁为被告?( ) 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顺心奶站”的字号 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或者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以甲、乙、丙与“顺心奶站”为共同被告 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试题来源民事诉讼法学 查看整套课程试卷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0.2金币,请先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