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教育法学》形考任务3:阶段练习(2),(二)分论,占30%,第9-14周完成,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 形考试题 【题目】 学生的法律地位是指学生以其权利能力和( )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取得的一种主体资格。 学业成绩 行为能力 工作成绩 学历 试题来源教育法学 查看整套课程试卷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0.2金币,请先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解决!